施工指引
(施工指引僅供參考,實際施工須因應現場環境情況調整。)
類型:水性聚氨酯防塵面漆
包裝:A 4.7 kg + B 0.7 kg = 5.4 kg/套
顏色:透明
保質期:12 個月(乾燥處、+12°C 至 +30°C)
耗用量:50-150 g/m²/層
施工溫度:+10°C 至 +30°C
標準:EN 13813
一、基面處理(樹脂塗層)
- Mapefloor Finish 52 W 可施用於新舊樹脂塗層;如果產品施用於新樹脂塗層上,所述塗層必須完美堅硬、乾燥,並且必須在不到 24 小時前鋪設;如果推薦之 24 小時最大時間更長,表面必須用單一硬砂紙(80–100 級)打磨,以確保手套及產品黏結良好;如果 Mapefloor Finish 52 W 施用於舊樹脂表面上,它們必須完美清潔,無油、油脂物質及任何其他可能影響黏結之產品;亦在該情況下,整個表面必須打磨至保證產品與基面黏結良好。
二、基面處理(Ultratop 及混凝土)
- 要用 Mapefloor Finish 52 W 處理之 Ultratop、Ultratop Living 或 Ultratop Loft 表面必須完美堅硬;根據溫度及厚度,等待至少 48 小時才施用 Mapefloor Finish 52 W;打磨表面並立即去除灰塵;在進行浸漬處理前,用水清洗地板並使其乾燥;混凝土表面必須堅實及完美清潔;去除任何灰塵、油脂及脫模化合物痕跡,然後才施用飾面處理。
三、混合
- Mapefloor Finish 52 W 係聚氨酯基底飾面產品,由兩個預先計量組份組成;為製備產品,將 B 組份倒入含有 A 組份之容器中,並用低速電鑽及拌附件充分混合直至獲得均勻混合物;在吸收性表面上,如混凝土、Ultratop、Ultratop Living 或 Ultratop Loft,產品必須用 1:1 重量之清水稀釋。
四、施工
- 用光滑毛輥子或無氣噴塗系統均勻施用 Mapefloor Finish 52 W 於樹脂塗層上;當用作 Ultratop、Ultratop Living 及 Ultratop Loft 表面上之底塗時,用濕海綿將產品塗抹在表面上。
五、防滑飾面
- 如果需要防滑飾面,在混合時緩慢連續添加 Mapefloor Filler,比例為 3–5% 重量;建議在混合後立即施用產品,以避免 Mapefloor Filler 沉降。
六、清潔
- 用於製備及施用 Mapefloor Finish 52 W 之工具及設備必須在使用後立即用大量流水清潔;硬化後,產品只能用機械方法去除。
七、注意
- 不可將 Mapefloor Finish 52 W 施用於灰塵、鬆散或不規則之基面上;不可將 Mapefloor Finish 52 W 施用於潮濕或有油或油脂污漬之表面上;當施用於深色有色非水泥基表面時,可能會出現白色光條紋;事先進行初步測試。
資料來源:Mapei 馬貝 Mapefloor Finish 52W 水性聚氨酯防塵防油水泥自流平地台保護塗料 產品數據表